1.校企合作在一定层面上得到了发展,但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而且校企合作基本上呈现校“热”企“冷”的态势。
(1)企业对校企合作的意义不甚明晰,甚至部分企业存有认识误区,认为培养学生是学校和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关系;参与技校生的培养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企业没有培养学生的经验等。而事实上,从长远角度看,校企合作不仅不会增加企业负担,从人才适用性、企业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上来说,反而会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
(2)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本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但这种责任和义务在我国经济的转型期并未得到足够的强化。而且在劳动资格准入制度实施之前,企业不需要为人才的成长成熟即教育支付培养成本,使用劳动力没有额外的代价。
(3)学校除了提供劳动力外,很少能为企业提供其真正需求的东西。技工学校在师资、科研等方面力量薄弱,难以为企业培训员工和提供技术支持;技校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在入职初期难以达到企业的用人标准,可用但不好用,不能令企业十分满意。
(4)现在的学生第三年实习基本上变成了就业,学校监管和指导不到位,直接把学生推给企业,学生面临着从学生到社会人的角色转变,由此出现不适应和不稳定等诸多问题。企业则因为没有学校的参与而将学生作为员工而非实习生看待,众多因素叠加在一起导致企业对技校生质量和校企合作的怀疑和不积极态度。
(5)企业因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原因,很少派技术人员到学校参与专业建设或教学,为学校投入实习实训设备的更少。企业虽然可以接收学校的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但因为技术和商业信息的保密问题,一般并不情愿学校教师深入企业。
2.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尚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在调研中,部分企业也意识到校企合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但因为缺乏相关的政策和合作的平台而止步不前。
(1)校企合作缺乏有效政策支持和长效合作机制,法律法规不健全,校企合作缺乏有效、便捷的服务平台做依托,企业难以承受学生实习的安全风险,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付出难以得到补偿。
(2)学生实习安全缺乏保障措施,学校指导和管理工作不到位。学生在企业的管理、安全、薪金待遇等都成为制约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的因素。学生不是企业正式员工,企业在安全和管理方面不愿承担责任,监管难以到位,这就给学校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风险;此外,校企合作对传统教学模式的冲击也给学校教学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3)企业对使用我们的学生表现出困惑和忧患:吃苦耐劳精神欠缺,自我定位不准,眼高手低,缺乏稳定性,心理承受力差,责任感不强。
五、校企合作长期愿景的对策建议
要想校企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取得更大的成效,还有赖于各级政府的指导、行业和企业的支持和全社会的鼓励,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政府主导,学校、企业(行业)和社会主办,具体可采取“学校+企业(行业)+社会”的运作模式。应成立专门的校企合作指导机构。可以参考职业技术教育发达的国家的做法,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协调校企合作,负责协调学校、企业和学生三者的关系,充分利用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利用政府在校企共建中的主体地位,统筹协调学校、企业(行业)和社会三方面的关系,对职业教育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进一步明晰学校、企业(行业)和社会三方面的责权关系。
校企合作要深入开展,应重视地方政府在职业教育规划和发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应成立有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构来指导、协调和管理校企合作事宜。
一是加强政府宏观政策与指导力度。政府应该参与建立校企合作对企业的奖励机制,保护企业的利益。同时,政府应该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特别是发挥企业主管单位、人社部门、教育部门的协调作用。学校一方也应该建立和完善弹性学制,争取校企合作的时间和空间。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合作层次,特别是加强技术开发方面的合作。随着学校办学越是向纵深发展,层次越是向上延伸,就越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实际,才能真正培养出走向先进生产力前列的人才。
三是逐步缩小学校运作机制和企业运作机制、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存在的差异,使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以及受教育者从“学员、职业人到社会人”的角色转化顺利实现。 |